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关系
2023-08-21 15:45:08 找法网

一、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关系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关系是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和诉讼期间的区别如下:


(资料图片)

1.法律后果不同,普通诉讼时效所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

2.期间不同,普通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而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3.适用依据不同,普通诉讼时效规定的是权利受害人请求法律保护的期限,仅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而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间,而且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

二、合同的除斥期间一般多久

合同的除斥期间一般为一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除斥期间的特点

除斥期间概念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找法网提醒您,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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